加大力度,毕节严查这些行为!
近日
有网友举报
七星关区奥莱国际附近
七星关区妇幼保健院附近
等路段存在车辆违法停放
影响交通出行
给过往行人、车辆带来极大不便
接到举报后
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
对举报的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
影响出行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
并安排辖区中队加强巡逻值守
与此同时
加大对城区
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还市民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城市道路违法停放有哪些危害?
机动车随意停放会占用路面,导致路段不畅通,而违章停放车辆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学校,或者是医院、银行以及饭店的附近,如果长时间将道路占据甚至道路两旁都停满车,道路变窄,就会影响过往车辆的通行效率,导致道路交通出现拥堵。有的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还会影响行人的行走。
由于违停车辆占用行车道,其他车辆通行时,没有足够的空间通行或会车,可能引发刮擦等交通事故,而由于车辆的停放,形成了盲区,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等情况还可能引发鬼探头事故,影响交通安全。
违章放车辆会使城市的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使得城市道路的交通环境无法得到提升,极大的影响了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2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
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来 源:毕节交警
编 辑:吴 芳
编 审:吴春妹
监 制:杨廷兵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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